金不换哈哈笑道“不麻烦,一点也不麻烦,这都是我的分内之事。”
金不换站起身来,走到门前,伸手去拉屋门,心想来人是个年纪不大的孩子,他能找到这里,已经算他有本事,但是明刀明枪地交战,他必不是自己对手。岂知屋门刚一打开,一只手已伸过来,无声无息,快捷无伦,金不换还没看清外面情形,手指已然封住他身上穴道,然后变指为爪,抓住他的身子,将他拽进屋里。
金不换又惊又悔,恨不得扇自己几十耳光。先前他还嘲笑王怜花是个初出茅庐的小孩子,以为练过一点武功,就谁也不用怕了,结果自己先是中了王怜花下在酒里的剧毒,不得不为了自己的小命,对他百般讨好,现在又和外面这孩子刚打了个照面,就因为轻敌,被这孩子一招拿下。如今王怜花身受重伤,难以动弹,他穴道被封,不能动弹,他和王怜花岂不都成了这孩子刀俎上的鱼肉
那孩子将金不换抓进屋里的同时,自己也闪身进了屋中,然后关上屋门。屋里灯火通明,便在那孩子打量屋中情形的同时,王怜花和金不换也已看清他的长相。
只见那孩子不过十五六岁年纪,眼睛又大又亮,鼻子又直又挺,嘴唇很薄,嘴角天生上翘,不笑时也带着三分笑意。
金不换生平不知见过多少英俊潇洒的美少年,先前觉得王怜花面目俊俏,潇洒闲雅,已是世所罕见,但是与这少年相比,王怜花的俊俏风流,又算不得什么了。这少年的身上仿佛有一种魔力,别人只要看他一眼,一颗心就会被他勾住,然后再也移不开目光了。
金不换只瞧了这少年一眼,脑海中就浮现出一个名字,问道“阁下可是贾珂贾公子”
贾珂这时已经看清屋中情状,只见地上躺着三具尸体,其中一具尸体的右臂还被齐肩斩落,鲜血流了一地,虎皮榻上躺着一个少年,和自己年纪相仿,脸上颈上都沾满鲜血,全身只穿一条短裤,露出胸膛和大腿,胸口上有个紫黑色掌印,他皮肤雪白,更衬得掌印可怖,显然受了很重的内伤。
贾珂见这少年眉目如画,俊俏难言,脸上的血污非但没有减损他的美貌,反而给他添了几分难以形容的魅力,心想“难道是这独眼乞丐见他长得好看,就把他骗来此处,杀了他带来的人,逼他从了自己”
忽听得这独眼老丐说出自己的名字,贾珂登时有些恶心,心想“这独眼乞丐一照面就认出我来,不会是打过我的主意吧。”并非贾珂自恋,实是他从小到大,所遇到的因为他的相貌而想对他下手的变态,已是车载斗量,不可胜数。屋里又是这般情形,他没法不去多想。
贾珂侧头看向金不换,问道“请教阁下尊姓大名”
金不换笑道“在下金不换,江湖上的朋友给在下起了个外号,叫作见义勇为,贾公子不是江湖中人,大概没听说过在下的名字。”
贾珂笑道“原来是金大侠,不知这位兄台尊姓大名”
金不换笑道“这位公子姓王,名怜花。王公子和贾公子年纪相仿,又是第一次在江湖上走动,难免识人不清,交错了朋友。今天王公子请朋友来这里喝酒,结果那王八蛋不仅将王公子打成重伤,杀了王公子的仆人,和陪酒的两个妓女,还脱了王公子的衣服,把王公子身上的值钱玩意儿都拿走了。
幸好我回来的还算及时,那王八蛋担心自己不是我的对手,立即跑了,没来得及杀死王公子,只是将王公子怀里的几块宝石揣进了自己怀里。刚刚贾公子在外面闹出那么大的动静,我们还担心是那王八蛋又带人杀回来了呢。”
贾珂颔首笑道“原来是这样,只是小弟有一点想不明白。那恶贼既然是为了钱财才对王兄下手的,为何他只拿走了王兄怀中的几块宝石,却不管地上那一叠银票呢”
金不换一呆,他向来爱财如命,平时见到银票,一定稀罕的跟看到自己的心肝宝贝似的,绝不可能视若无睹,偏偏他适才急着要王怜花给他解毒,将王怜花怀中的物事掏出来以后,找的也是解药,那一叠银票,他是真的没有注意。甚至此刻听到贾珂提起,他才意识到原来王怜花怀中是有银票的。
金不换干笑道“这这是因为”心中急速筹思如何解释这一破绽,忽听王怜花道“贾兄,我和金不换本来是朋友,金不换见我受伤,就将我卖给了魏无牙。魏无牙很快就会来了,你若是不想和魏无牙打交道,那便把金不换杀了,然后我带你离开这里。